2017年10月,贵州博洋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平塘新舟商贸城店,贵州博洋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平塘中央大街店,平塘县心康大药房,平塘县妙兴堂同仁大药房,平塘县时代同心大药房,平塘县通州一家人大药房,平塘县克度镇同心大药房通州分店,贵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平塘县克度镇第二分店,平塘县克度镇黔诚大药房,平塘县塘边同心大药房,平塘县摆茹惠民大药房,平塘县克度镇同心大药房掌布分店,平塘县克度镇同心大药房牙舟分店共13家药店书面向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加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申请,根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评估规程(试行)》(黔南人社通〔2016〕108号)和《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评估规程(试行)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6〕155号),黔南社保〔2017〕16号,黔南人社通〔2017〕189号文件精神,我县组成评估小组于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对上述13家药店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贵州博洋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平塘新舟商贸城店经各项评估规则评估得分88分,贵州博洋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平塘中央大街店经各项评估规则评估得分87分,平塘县心康大药房经各项评估规则评估得分83分,平塘县妙兴堂同仁大药房经各项评估规则评估得分80分,平塘县时代同心大药房经各项评估规则评估得分85分,平塘县通州一家人大药房经各项评估规则评估得分80分,平塘县克度镇同心大药房通州分店经各项评估规则评估得分85分,贵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平塘县克度镇第二分店经各项评估规则评估得分86分,平塘县克度镇黔诚大药房经各项评估规则评估得分85分,平塘县塘边同心大药房经各项评估规则评估得分85分,平塘县摆茹惠民大药房经各项评估规则评估得分80分,平塘县克度镇同心大药房掌布分店经各项评估规则评估得分80分,平塘县克度镇同心大药房牙舟分店经各项评估规则评估得分85分。根据医药机构《评估规程》医药机构得分平均分必须达到80分以上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同意以上13家药店申报为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 公示起止时间: 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9日。 举报电话:7084996或7084977、 7232032。 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1日 |